杀人未遂,重伤,死者第三者,昨天,自首,自己报的警。户籍安徽的,
17天前案件详情。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是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未遂、重伤致死的案件。 首先,关于“杀人未遂”和“重伤”,如果能够证明确实有杀人的意图,并且在实施过程中造成了重伤,那么可以构成这两项罪名。但是,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行为确实是出于杀人的目的,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 其次,“死者是第三者”的说法没有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具体性质。通常情况下,只要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对被害人存在杀害的故意,并且导致其死亡,无论是否为被害人的配偶或子女等亲族,都可以认为是在执行杀人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死者不是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也不能排除被告人可能犯有故意杀人罪。 最后,关于自首和报警的问题,如果您能提供相关证据,如警方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等相关材料,以及您的供述,可以帮助您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与犯罪有关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综上所述,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想要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