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里有一块地皮 接近八亩地 租期是30年已经过了22年,还有八年到期。 之前用来建猪肠 投资了几百万 可是前年这边环保部门说我们这边是禁养区 禁止我们养殖了 猪价行情又差 所以一下经济跌入了谷底。这时村里书记找到我们 ,知道我们急用钱,所以让我们割一半地卖给他朋友,要低于市场价,但是他给我们剩下这一半的土地续到六十年,而且租金很便宜。额外再补我们点钱,我们实在没办法当时急用钱,只能答应了。这个书记人很贪 村里大部分土地都被他给卖光了 但是上面关系打点的好 到现在没有出过事情 但是下面的人和村民就怨气很大了。 现在村里面爆发起来了 轮流写控告信告他 说他把土地租给我们低于市场行情价 但我们才是受害者 。我想问下书记如果真的被捉了 我们现在牵的这六十年还算不算数。
2025-02-22 01:28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您与村书记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为60年,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租赁合同可能仅限于原定的22年的租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同意将剩余的地皮续租至60年,也并不意味着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如果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环保政策变动),您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解除租赁合同的前提是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必须存在,并且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综上所述,建议您仔细审查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