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问题困挠是这样的:2010年,我带领一班民工承接了安徽省黄山市民航技术学院市政工程的施工,此工程总承包为浙江绍兴华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内部分包承包人是张敏,我于本工程开工前,与张敏签定了清工承包合同,并一直履行合同到结束,但华绿一直没有付清民工工资款,我己于去年(2O16)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黄山市中院,但由于华绿公司人脉广范,财力雄厚,最后的官司,我输了,我非常想不通,难道这就是中国的现实社会吗?无助,无力,不知怎么办了,求伟大的法律工作者能指条明路,还我们民工个公道,还法律个公正。非常感谢!如有空回复,请以手机短信方式或电话,13732379377
2024-08-23 06:13尊敬的您。 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承包商与分包人签订了清工承包合同,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得到支付的款项。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申请仲裁。如果您的争议较大或者无法协商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