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月10日在一家汽车四S店定了一辆23万元的车,交了1万元定金,当时他们说27日前能到车,我25日去提车,他们说没有现车,也就是春节后上班了来提车,春节后我去他们说3月份一定能提车,结果,今天我打电话他们说我所预定的车型厂家不生产了,要么叫我换别的车型,要么退1万元定金,问一下我该怎么维权,我能起诉4S店吗?我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请说明一下,真心的感谢
2024-08-23 05:05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4S店之间的合同关系存在纠纷。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您可以要求4S店按照您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如果4S店确实无法提供您预订的车辆,您有权要求退款并退还定金。同时,您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请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利益。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