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给学生买意外险牙齿除外合法吗
2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承保除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责任风险。”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不得承保除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责任风险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责任风险。因此,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学校对学生购买意外险时存在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学校为学生购买意外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也应遵循合理原则,确保学生的利益得到保障,并且不应超出其经济能力范围。同时,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该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沟通,共同决定是否购买此类保险,并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