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人投食领走违法吗,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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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饲养的犬只在非生活性公共场所排放粪便或者尿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您的宠物狗被他人投食后丢失,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视频、照片等),以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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