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致人轻伤不肯赔钱,可以在他成年以后提出赔偿吗
14天前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遭受伤害时,其监护人有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受害者在被侵害后死亡,则赔偿义务人应为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 然而,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即使他们已经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在遭遇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仍然应当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承担责任,以确保未成年子女得到应有的保护和照顾。 因此,如果一个未成年人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受伤,并且该未成年人尚未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通常指的是十八岁),那么在其成年后,即年满十六周岁之后,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在此之前,除非受害人自愿放弃索赔,否则其法定监护人仍有责任代为请求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建议仅适用于已知未成年人未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对于其他情况,例如未成年人实施了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但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形,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确定赔偿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