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5岁 骑电瓶车带了一个人 在回宿舍的路上 T字路口 我直行 他准备右拐 因为修路原因挡了蓝板 视线看不见 直接相撞 我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的 可是交警处理的时候却说我也有次要责任 说我逆行 他是主要责任 然后他今天说等他修好车在来处理钱的问题 我上司意思是说 他撞了我们还要我们掏腰包?你能告诉我怎么回事嘛?(我朋友腿撞伤 我嘴撞肿)
28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行为属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没有划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果您未遵守这些规定,并且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您确实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然而,关于责任比例的具体分配,还需要结合具体的交通事故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您的行为被认为是主要原因,那么您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但是,这也取决于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例如是否涉及车辆维修时间等问题。 至于您提到的“上司的意思”,即对方要求您支付医疗费用,这可能是出于对您伤害的赔偿考虑。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向保险公司报案寻求帮助。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的损害较大,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不过,具体如何操作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司法实践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