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妈妈骑电动车载我,走在公交车专用道上,一辆私家车超车与我方碰擦,交警划分责任是私家车主责,我方次责,我妈妈与我受伤妈妈较为严重,请问怎么赔偿?交警说,我方只需要赔偿他方车辆维修费的百分之二十,我们的医疗费在一万以内都是对的,一万以外是自己的?
28天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因此,在本案中,由于你母亲和你的伤情较重,且需要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所以法院可能会要求你母亲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事故是由双方共同造成的,可以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因此,如果你认为对方也有责任,建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对于医疗费用的问题,你可以先自行垫付,并保留相关票据作为证据。然后,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进行维权,如通过协商解决、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