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近三十年时候我大大买的房子找的证人,写的合同,买房合同,当初农村买房都是不能过户的,我爷爷让我大伯给这个房子给我爸开商店用,名义不是给我爸的,也没有卖给我爸,二十年前我爸和我大伯要的这个房照办理营业执照,我大伯一直没有要回来,因为亲兄弟!所以一直在我爸手里,但是买房合同在我大伯手里,房照名字不是我爸也不是我大伯名字,而是最初的房屋所有人,现在我爸过世了,现在这个继母把着这个房照,请问这个房子属于谁的呢?所以人都知道我爸没有在我大伯手里买的这个房子!包括我这个儿子和我爸的前妻也就是我母亲都知道这个钱没给我大伯,就是不是购买!
9天前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描述,您父亲去世后,房产证上的人名由原来的“父亲”更改为“继母”,这可能意味着房产证持有人已发生变化。在通常情况下,房产继承遵循的是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您的父亲没有遗嘱指定将房产留给他人,则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应由您的继母继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遗嘱,也可能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通过遗赠的方式进行遗产分配。因此,建议您与当地的房地产经纪人或律师联系,以获取关于您家庭财产状况的专业意见。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有关继承权以及如何处理现有房产状况的最佳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