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2017年4月29日下午17点30分左右,我骑电动三轮车,车上坐这我家孩子还有我妈,去我姨家干活快到我姨家,在我姨家后面那道街口,有一群孩子在玩,孩子们在跑,没有碰到孩子,我过去了,而他的父亲就开口就骂,然后我就问你骂谁呢,随后后人家拿起砖头和木棍打我,先把砖头朝我这扔过来,那时我妈在我前面躲过去,而从我肩膀边落到我脚上。然后我弯腰捡砖头被我妈推过去了。然后人家拿起砖头木棍追我打,在追打中我的大腿摔骨折。后来回去把我妈眼睛打了一拳,造成眼睛昏,头疼。又把电动车后视镜砸了。经过几次在派出所协调不成。最后一次也没有协调好,而录得口供有误我们拒绝签字,后来办案民警说:今天不签字,今天別想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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