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和两个朋友坐在自己开的小车上,撞上了横摆在路中间的小四轮车,小四轮是买来还没过户。烂了四天。我哥事故之前已经出了两起,交警到场了,要拖走的,但是小四轮驾驶员没给拖车费,所以不拖走。我哥这起事故当场死亡两人,司机重伤。认定书开车司机和小四轮司机同等责任。我想告交警不作为,没拖走路障。不知道可否?
2025-09-17 18:03您好,关于您哥哥的交通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交通警察在接到报告后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可能会被认为存在不当行为。不过,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而异。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应当遵循“过错原则”,即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如果交警未能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可能存在未尽到法定职责的问题。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则由肇事者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警部门承担责任。但请注意,具体案件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