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姊妹三人,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父亲在医院上班母亲没有工作,父亲退休后离世剩下母亲一人由我照顾,哥哥已分家另住,母亲的事他也从不来管父母的房子在房改的时候由我出钱买下,那时母亲也曾和哥哥商量过哥哥不愿出钱也不要房子,所以母亲就召集我们全家,哥哥,妹妹。母亲和我进行了立字为证,意思是谁出钱房子以后就归谁,任何人都和房子无关,我们都按上了手印。前年哥哥已经去世了,房子现在拆迁了,嫂子和侄子又要来分房产,理由是上面是父亲的名字说要有他们一半,还要法院起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们的协议书还有效吗,她们宝贝场的起诉合理吗?我要找个律师帮我打这官司。谢谢!
2025-02-20 18:17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家庭成员之间曾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相关事宜。这份协议书应当被看作是一种有效的合同,因为它反映了所有人的共同意愿,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尽快联系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可能能够帮助您应对即将到来的诉讼。 同时,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更多的麻烦。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生活安宁。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