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蹲了10个月,判刑有期徒刑6个月,还要交罚金,能不能不交,多蹲的4个月有说法吗?
2025-04-13 16:2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应当将先行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并且您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则在您被交付执行刑罚后,您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减刑或者假释。 至于您提到的“多蹲的4个月有说法”,这可能是指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具有特殊情形时,法院可以酌情考虑减轻您的刑期。但是请注意,这些情况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规定,因此建议您及时与辩护律师进行沟通,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