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方,我们结婚六年了,婚后一直争吵不断,导致感情破裂,分居两年,没有和好的可能,有一五岁男孩,归男方,共同财产我一分不要,孩子的抚养费我也出,我要离婚,对方不同意,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24-07-19 23:21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并且孩子由您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您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