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我家吃饭,抱着七个多月的宝宝,吃饭期间,她把宝宝放在客厅的爬行垫上了,我们在厨房吃饭,然后宝宝就去爬向妈妈,妈妈后边就是水壶,宝宝抓妈妈没抓住,把水壶扒撒了,住了20多天院,请问我有责任吗
2024-09-12 15:03您不需要对宝宝的事故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您的朋友在照顾婴儿时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则应由她的行为引起的责任自负。如果您在照顾婴儿的过程中没有过错或疏忽大意,那么您不应被视为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