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要未入职员工先交工装钱¥580元,之后分两个月返还,上岗第一天又要交¥188元账号钱,账号用来帮公司发招聘信息,这个¥188不予返还,工作三天后,发现公司就是靠这个骗钱的,提出离职讨要工装费,一直找各种理由不退还,这种行为和这两笔缴费合法吗
2025-10-17 16: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公司的做法可能涉及了一些不当的行为。首先,要求未入职员工在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先行支付工装费用是不合法的。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为员工必须在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后才能获得相应的福利和服务。 其次,公司要求员工提供账号用于发布招聘信息,并且明确表示这笔费用不予退还,这同样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类型的押金或保证金等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已得到书面同意。 因此,建议您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此事,以便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并制定具体的维权方案。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