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普金科钱站,暴力催收,骚扰,辱骂我以及身边的朋友,严重影响我的家人和朋友的正常生活,而且本金已还清,利息也收了,现在还管我要利息钱,这不属于高利贷吗?难道就没人管,不管怎么样别人是无辜的,像这种无法律的公司就没有有关部门整顿吗?这也太嚣张了
2天前您的问题涉及金融借贷纠纷。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率或利率标准,并且借款人已经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则该行为不构成高利贷。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非法金融机构可能会采用欺诈手段诱导消费者签订含有不合理条款的借款合同,甚至在催收过程中采取暴力、恐吓等不当方式要求高额利息。这种情况下,确实存在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对于此类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借款方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寻求调解或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以追回欠款及赔偿损失。 至于是否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的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此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此外,还有银保监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如果您遇到的是非正规金融机构,可能需要联系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