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签了三年期限,本人上班一年半,因个人原因提前一个月跟老板辞职 ,在职期间因公司培训出差北京,公司并没有让本人签订任何协议。老板借此为由,说让本人赔偿违约金2万,要本人做到合同满期限为止。
2025-10-13 03:4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您有权要求提前3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其次,关于公司是否需要为您报销在北京的差旅费的问题,您可以询问公司是否提供了差旅费用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了解公司的具体政策和处理方式。最后,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不当行为或者不合理要求,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