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有财产可执行,初级人民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2025-12-26 06:27如果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但中级人民法院未按照生效的判决书执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再审。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原判决进行审查,要求撤销原判决或改判。 提起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中止或者撤销执行行为。 向法院申诉。如对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以上方式均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