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号晚23:13时,手机陆续收到两条来自工商银行的短信,显示银行卡两次在ATM机取款共一万元(不包括手续费),随后通过电子银行查询,显示为境外取款,取款币种为美金,然而期间我并没有出过国,而且银行卡一直都在身上并未丢失,之后9月22日凌晨02:12时,我对银行卡进行了挂失,并且在开卡银行ATM机查询余额时被吞,第二天一早,我到银行将卡取了出来,并打印了该银行卡流水明细,到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但并没有跟银行进行交涉,现在我很茫然,想让银行进行赔偿,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是应该等公安出调查结果后再去跟银行交涉?还是说,现在直接到银行进行交涉,如果银行方面不愿意赔偿,就到法院起诉银行?
2025-01-18 21:25您的情况属于信用卡诈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您所遇到的情况符合上述情形。 首先,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尽快追回损失。同时,您可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如交易记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备后续诉讼之需。 其次,在等待公安机关处理的同时,您可以考虑与银行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银行联系,说明您的情况和要求,寻求银行的帮助或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银行存在过错,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考虑到您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