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离婚,财产房产和车,还没过户,口头承诺给一半,8年上门女婿,2018年7月12号领了离婚证,苏州2016年买的,还有贷款,房产价值80万左右。2010年结婚。还有个人负债15 6万,肯把房子分我就不要求负债,房子分三份。现在有短信,前妻说房子过户,就帮这个忙,有一个孩子8岁,归女方抚养,要求每个月支付1500元。
1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前妻已经达成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关于房产的处理方式上存在分歧。您希望将房产分割为3份,并且愿意放弃部分负债。然而,前妻坚持要将房产过户给她,并要求每月支付1500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在解决此类纠纷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确认双方对房产分割方案是否满意,如果双方同意,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如果一方不同意房产分割方案,或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主。 请注意,上述解决方案仅供参考,具体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