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聘期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自己找好下家,如无适合下家。押金不退。请问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租了,押金还会退吗?
2025-02-15 23:20在租赁房屋时,双方当事人通常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其中可能会包含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相关条款。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出租人(房东)提出要终止合同,并且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租客),并且表示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下家,押金将不予退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的通知后,决定不再继续租房,那么按照通常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其支付的押金。因为押金是作为承租人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义务的保证金,如果承租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出租人应将其返还给承租人;但如果承租人违反了合同,例如未按时支付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拒绝退还押金。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前提是出租人必须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理由来支持这个决定,比如承租人没有遵守合同中的某些规定等。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法规和合同条款而异,建议承租人与出租人进一步协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