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省扬州市某企业的一名正式员工,今年6月1日下午在车间正常生产的过程中意外烫伤,烫伤位置在腿部,面积在6×10cm左右。不存在违规现象。事后及时报告了当班主任,班长,未给予回复和处理,后自行看病,解决伤痛。医疗费用花了4000左右,留下了非常难看的伤疤。耽误2个月没有上班,现在公司给出简单处理意见,赔付8000元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感觉接受不了赔偿。如果立案起诉,自身 利益能否得到保障,麻烦律师告知一下,谢谢!
2024-11-30 14:2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人身损害赔偿。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劳动合同解除。如果您的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您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纠纷解决。建议您先与雇主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 请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维权。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