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代牧业2015年3月10号上班,2016年6月7号体检出布病,在家带薪休息一年,在2016年6月10到30号期间接到单位一次住院治疗一次20天,在2017年6月30号接到抽血化验一次。第一次体检结果是1:400++最后一次结果体检结果1:25++这俩个结果都是单位给的。现在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给的补偿是我2015年上班到现在2017年共俩年工龄,一年工龄一个月共计俩个月加上9个月共11个月的工资。我在上班期间是3500一个月工资加11个月共38500作为补偿。他还说给我15天考虑时间再15天后不答复可以发邮件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想问问这个补偿对吗?他们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2024-11-30 15:19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至2016年6月7日,这段时间内未发生任何医疗事件。 在2016年6月7日进行的体检中发现您患有布病,公司安排了在家带薪休假,并于同年6月10日至30日期间安排了一次住院治疗,持续时间为20天。随后,您在2017年6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体检,结果显示1:400++(阳性),而最后一次检查为1:25++(阴性)。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单位应按实际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应该依据您实际工作的年限来计算,而不是仅仅以工龄来决定。 至于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入职条件或者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这种情况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经过合法程序。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规定,那么建议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获得更好的处理方式。同时,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