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58同城上找了一个一厅三室合租套房,我住单间客房。7月31号房东写了收据,从8月1号开始起租。我交了押金。一个月600块,押一付一,我已经实付了1200块房租。收据说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今天8月14号,我已经告知房东下个月要退房。房东也同意了。那请问下个月我要继续交房租吗?可以拿到退房押金600块吗?可以马上退房马上走吗?
2025-10-19 21:15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与房东就退房事宜达成一致,并且房东也表示同意您的要求。因此,您不需要再支付任何剩余的租金或押金。 在退房时,您可以立即离开并带走您的物品,无需等待房东的通知。房东应该退还所有已支付但尚未使用的费用,包括押金(如果您有此选项),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在签订租赁协议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存在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