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16年在南京遭遇合同诈骗,报案至当地公安机关却不予受理,后同案的另一名受骗者起诉至南京地方法院,经审理,此案属合同诈骗,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驳回该受骗者的诉讼请求。现在骗子已失踪,法院的裁决已通过公告的形式发出。请问我还有必要聘请律师提起诉讼吗?
24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与合同诈骗相关的案件进行了司法程序,并且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法律程序已经结束。由于法院已经作出了最终的判决,这意味着合同诈骗行为已经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骗子可能已离开现场。如果骗子已经离开现场,那么他们可能无法被找到或被捕获。 受害人没有继续起诉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对合同诈骗进行进一步的诉讼,您应该首先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了解是否有任何合法途径可以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等待公告的期限。如果法院已经发布了公告,那么骗子仍然有可能在公告期内回到现场。因此,建议您等待公告期满后再决定是否采取行动。 综上所述,虽然您已经与合同诈骗相关的案件进行了司法程序并得到了最后的判决,但是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了解更多关于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