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业费的问题: 1.物业服务未达标,未按照协议及济宁市物业服务标准执行 2.未按照协议公开物业费收支明细 3.无端收取200元公共能源费,没有提供相关文件 4.物业费缴费通知,仅通过电话通知,没有张榜公示。 5.物业不提供相关资质及服务标准, 6.物业费制定标准不公示, 7.以未交物业费为名,限制门禁卡 8.协议中针对乙方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甲方有权按照每天3%缴纳违约金,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针对以上作为消费者,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并要求物业按照协议及济宁市相关标准重新制定物业费及相关服务。
2024-11-07 17:25尊敬的用户, 首先,关于您提出的关于物业费的相关问题,我们建议您先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地获取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未能得到满意的结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者监管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物业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情况,例如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或未按规定公开财务信息等,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了“霸王条款”,您可以进一步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证据、录音录像等,以便证明其行为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犯,建议您尽量保持冷静,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