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婚内拿了我父母10万,用在他表妹名下的房产还贷上了,有银行转账凭证,有录音说明用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上写明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11万。我拿到这11万后离婚,离婚后我父母还能不能要回之前那10万?
2024-11-13 16:27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间的借贷关系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则该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导致相关权益的丧失或损害。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收到了11万元作为补偿,这意味着您与丈夫之间存在了一定程度的和解。然而,关于您父母是否能够要求返还之前的10万元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借款用于家庭共同支出(例如购房、装修等),并且该款项是用于偿还贷款而不是个人消费,则这笔借款可以视为共同债务的一部分,因此您的父母有权要求归还。 如果借款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家庭共同支出,则这部分借款可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即借款方未经您的同意将财产进行转移,可能导致其权利的丧失或损害。 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上述情况,以确定最终的解决方案。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这些细节,并考虑寻求法律意见,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