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上门女婿,有一女儿。现在因为感情问题要离婚,女方要孩子,然后给男方二万块钱,但男方要每个月给孩子8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十八岁,男方应该给吗?然后二万够吗?
2024-09-07 16:44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子女未满18周岁且属于非婚生子女,父母双方均有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上门女婿,所以您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至于每月给孩子800元的费用,这可能是一个合理的建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执行这个协议。您可以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更加公平和有利于孩子的抚养费分配方案。 关于二万元的金额,这是您作为父亲对孩子的投资,并不是一定要求全额支付抚养费。如果您认为这个数额不足以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您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同时,也请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公正对待。最终决定权在于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