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有个租房纠纷,事情如下,就是原本计划租一个地方,定金交了一万,现在因为各方面不合适决定不租,原房东要求赔偿他原本清理场地卖废铁的差价的损失,一万不但不退还要再给他们一万,这样他们有道理吗
2024-12-11 14:57首先,您提到的费用“原本清理场地卖废铁的差价”并不属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事项。通常情况下,租金是根据实际居住时间来计算的,并不会包含任何额外的费用。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那么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这种责任通常是基于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如果您认为您的行为并未违反租赁合同中的规定,那么您可以拒绝支付剩余的房租和押金,并且可以向对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最后,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尽量达成一致。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