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家人老年痴呆走失两年多了,但现在村里卖土地按人口分钱,请问可以享用吗?由于村民吵闹公说公的婆说婆的理!村里打算不发给我们这些钱。现在钱已到村的帐户上还没发!请问各位懂法的律师们,我们应该用什么办法和法律找村长协商,由于数目才一万左右在加上同村人.不到万不得以也不想用法律技起诉村委会啊!希望大家懂法人士解答一下,,谢谢,谢谢
2024-11-20 15:39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老年人走失后,其子女有权利要求获得老人遗留的财产。如果您的父母走失多年且无法联系,您有权要求继承他们的遗产。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当地村委会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关请求。如果您认为村委会的行为不当或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视频、录音等,以便于证明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