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妹妹和妹夫上个礼拜离婚 本来商量买房的事结果他们这个礼拜和好了 妹夫已经借钱把房子全款付了 还要我妹拿25万出来装修还贷款 然后再加我妹名字 请问这算共同财产吗?
2025-02-08 02:5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本案中,由于您提到“上个礼拜”离婚后又“和好”,并且妹夫已经将房产全款支付,并且要求您妹再出25万元用于装修并增加您的姓名,这意味着房产可能被分割或重新分配给一方。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家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