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感情问题协议离婚,但离婚仍然同居,且财产不进行分割,仍然照常一起生活。怕爸爸在外面造事或者其他因素败光家产,所以立下协议,假如有一方提出进行财产分割,并且由子女同意,再进行财产分割。请问是否存在纰漏、协议是否有效、若爸爸在外欠债,是否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
2025-02-08 03:47关于您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为您提供以下建议。 协议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事实与协议中提及的“离婚”概念不符,可能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如果一方要求分割财产,另一方可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的义务应归于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父亲在协议中提到有外遇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这并不构成对妻子或子女的责任。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善完全取决于双方的努力和努力程度。 关于债务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通常认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无论丈夫是否有外遇或其他原因,妻子都应对家庭债务负责。 综上所述,尽管存在一些漏洞,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种协议可能会被认为无效,因为其中的部分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对于父亲是否有外遇或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问题,不应将责任推卸给妻子和子女。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