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和我老公是2012年办的婚礼,2017年才办的结婚证,2013年他们老家拆迁的,我两个女儿分别是在2013年底和2015年年底出生,现在村上的干部要求我们交罚款,是说我小女儿是超生的要交九万到十二万的罚款,还有说我们是不够年纪就办婚礼的,分的安置房要比别人一平方贵一千多,我们一个人还要罚五千块钱。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2025-06-09 21:02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获得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关于超生罚款的问题,依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对于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扶助政策。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2013年之前已经符合了再生育条件,并且已经办理了相关的手续,那么他不应该受到超生罚款的处罚。 其次,关于安置房价格差异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性质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么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质疑并寻求合理的解释和解决办法。 最后,关于个人罚款的问题,这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或者认为政府的行政决定不合理,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