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善意第三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无权代理善意第三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来源:法律部落2020-08-05 12:20

周涛律师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

一、无权代理善意第三人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第三人则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526今日律师解答 49537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涉嫌违法 2020-07-31 18:46
未交房的房子可以过户么 2020-09-29 18:25
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2020-07-30 16:46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