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您好!我去年5月份由燕郊1个销售带至唐山新军屯镇和泰馨城售楼处购房了1套房子,当时交了17万元购房款,其中7万元为7万抵10万的电商。后因楼盘五证不全,涉嫌诈骗,当地新军屯镇政府和公安介入,勒令开发商退还了其中10万元购房款,剩下7万元尚未退还。诉求:退还剩余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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