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2020年微信找代购再澳门代购了两个手表一双运动鞋,一直各种理由不发货,说货在驿站丢失了,然后又各种理由不退款,请问这种情况,快3年了,起诉还受理吗
2023-08-28 01:47根据你的描述,我理解你是在2020年通过微信找代购,在澳门代购了两个手表和一双运动鞋。然而,代购方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发货,并声称货物在驿站丢失,同时拒绝退款。你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提起诉讼并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此,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你可以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寻求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后,该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如果行政投诉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在你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提起诉讼,请求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因此,你可以先尝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看是否能够通过行政途径解决问题。如果行政投诉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提起诉讼。请注意,在具体操作之前,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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