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想咨询,我去年被三人故意伤害,轻伤二级,今天开庭了,我之前明天提明事诉讼,现在协商有两家愿意赔偿,一家不愿意,我可不可以接受两家的赔偿写原谅书给两家,然后在单独起诉不赔偿这家,但是法院判的是同罪,不分主次,
2025-09-01 12:14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关于您的案件,建议您先详细了解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罚,并且按照犯罪性质进行区分主次责任。 如果两家都同意赔偿,您可以考虑接受其中一家的赔偿,并向另一家提出谅解书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接受赔偿时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因谅解而引发新的争议或纠纷。 同时,考虑到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额、赔偿方式、是否需要重新起诉等,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详细沟通,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争取最有利的结果。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