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她是未婚先育,我是男方。现在小孩(男孩)两个月大了。她比较胡搅蛮缠。感情已经破裂了。想问下,如果走法律程序,小孩是判给我还是女方?我和女方没有财产纠纷。我家庭条件比较差,单亲家庭,现在也欠了六七万的债。(无房子)女方家庭较好,父母七十多,六十多,一个姐姐,两个哥哥。(有房子)现在她的意思是想要赔偿,说什么生小孩挨了一刀,(抛妇产)等等之类的乱七八糟的赔偿。我没有钱,这个可以不赔偿吗?(当初双方在一起,是你情我愿的,现在没有领结婚证,我23岁,女方,26岁)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孩子会判给谁?还有就是赔偿问题,我拿不出钱来,怎么办。(女方以前说过,分开后不可能要孩子,怕耽误她结婚。)(现
2025-10-13 04:15在您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一系列因素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这些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情感联系。 父母的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 未成年子女的意愿等。 由于您和女方都没有领取结婚证书,因此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你们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而非正式婚姻。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判决一方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或抚养人。 关于赔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首先,如果您无法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获得资金支持,比如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向慈善机构求助。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例如分期付款等方式。 总之,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