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女儿和她丈夫结婚了,可是男方有前妻还有两个男孩,给我女儿办了结婚证之后,他的前妻又生了个女孩,可是他们一直没有结婚证,现在那男人还是给他前妻来往,请问这事怎么解决?
25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婚姻法中关于婚姻关系成立的条件以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成立的基本要件包括。 达到法定婚龄;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已经与您女儿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没有其他法定禁止或限制离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等),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由于女方的父亲还存在一个已成年的儿子和一个未成年的女儿,这可能构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因此,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议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应当就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约定,确保双方都能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尊重。 建立合理的监护制度。考虑到父亲一方可能存在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可以探讨是否需要设立监护人制度,以明确谁负责孩子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协商解决方式。通过协商的方式,找到一种既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又能保障双方利益的方法。例如,可以考虑共同承担抚养费用,或者寻找第三方机构介入协助。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向当地司法部门求助,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总之,处理这类复杂的问题时,应尽可能地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各方的利益。同时,也要注重调解沟通,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