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今年2月份去世,生前在辽宁一国营水泥厂做了30多年的工人,去世后应该有5-6万的抚恤金丧葬费,当时厂单位(一个厂里的会计)让我们邮寄死亡证明,火葬证明等证件,说这个费用仍以爷爷的工资形式发放,就当我爷爷还在世,每月发放两千多,我爸也同意了,半年后,一共收到了一万左右抚恤金,但这个时候那个会计又说现在规定变了,剩下的抚恤金给不了了。我想咨询一下这方面的法律,他这样做符合规定吗?剩下的抚恤金怎么要回来?
2025-02-10 23:11您爷爷去世时,其亲属有权获得相应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根据法律规定,抚恤金通常按照死者的工作年限计算,具体金额由国家统一规定。 然而,您的父亲和单位之间的协议可能涉及不当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是不正当的,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单位进行协商。尝试直接与单位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要求公正处理。 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单位的行为严重侵犯您的权益,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解决。 聘请律师协助。考虑到案件复杂性,聘请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了解有关法律知识。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同时,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