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三方协议,但是我不想去公司,和公司协商解决了,公司在我的三方协议上写了我离职了,请问我还要拿什么吗?比如解约协议,我还可以去找新工作吗?
2025-06-11 08:12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与公司就离职事宜达成了一致,并且公司已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为您办理了离职手续(如签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件),并且您也签署了相关的离职协议书。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您可以不再持有任何关于该职位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认为您仍需要保留一些文件以证明其雇佣关系的存在,或者出于其他目的,例如遵守劳动法规等,他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相关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遵循公司的指示并提供必要的文件。 至于寻找新的工作,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想离开当前的工作岗位,您可能需要准备一份简历和其他求职资料,以便向潜在雇主展示您的能力和经验。此外,您还可能需要考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与前雇主沟通,了解是否有继续合作的可能性,以及如何进行后续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