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学生,暑假找打一所劳务派,合同签的是25号离职,我因为家里有急事,所以提前离职了,这是经过厂里和劳务派同意的,事后劳务派说要按照合同扣我违约金1000元。这可以扣吗?
1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您提前离职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至于劳务派遣公司要求您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应当视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依法处理。同时,建议您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解决,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