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法院确认了与济南历城地税务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十几年来不间断找,2018年1月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书(走法定程序)来处理,到仲裁社保补缴不予受理。2019年1月由税务局征收啦,该怎么办,税务局是不是知法犯法该怎么办
14天前在您提到的案例中,如果您认为税务机关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不当,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申诉或复议。首先尝试通过正常渠道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和申述,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这通常包括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之一,适用于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提起诉讼。如果行政复议的结果不理想,或者税务机关拒绝听取您的意见,您还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对象可能是税务机关,也可能是相关责任人,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可能存在复杂的法律问题以及时间上的限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都可以为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请注意,上述步骤并非一成不变,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最好先详细了解有关法律条款,并且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践情况做出判断。同时,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也很重要,因为解决复杂的问题需要时间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