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转包他人十几亩地,因合同到期党委回收,在地上物赔偿这块没达成一致,我就外出打工,在我外出期间党委人员与原合同人到我父亲家,把我父亲的卡给拿走了,把地上赔偿款打我父亲卡上了。一亩地按17000给打的款,我回家知道之后让我父亲上党委退款,党委不要说是原合同人办的,这是得找原合同人,原合同人连系不上,这事就放下了,在过了两年后就是2017年9月,党委人员给我打电话说把我起诉了,原因是我没清地上物,地上有头几年种的树,给盖的屋,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
2025-01-21 03:57首先,您需要确认您是否真的没有履行好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清理土地上的树木和建筑等。如果确实存在未完成的工作,您可以考虑协商解决,比如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起诉,您应该尽快了解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这可能包括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这一案件,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深入讨论,您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为下一步行动做好准备。 请记住,这是一个复杂的情况,因此最好是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