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生于2013年9月份,属于抢生,在2015年7月已经落户了,村里土地被占分红的时候村干部要求我家交30万的罚款才给分红,我家没有交钱,我们和村干部打官司在县法院已经胜诉,到了市法院却败诉,在上诉还有希望打赢吗
2025-05-05 07:37首先,恭喜您的妹妹已经在2013年9月份出生,并且在2015年7月成功落户。这是您家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 关于您提到的村里的土地被占分红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农村集体资产的分配和管理。如果您的家庭在该过程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您和村干部之间的诉讼中,如果您认为判决结果是错误的,您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需要耐心等待并密切关注案件的发展。 此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