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取消农村拆迁货币补偿合法吗?
2025-04-27 05:0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三)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的土地。”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只有在“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时,才能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而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作出决定或发布通知等形式来规范当地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但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因此,如果政府发布的文件中明确表明取消了农村地区的拆迁货币补偿政策,则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应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