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梁先生,乙方:东亚医讯(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2014年8月5日预付乙方15万元代理费,后期乙方未实施,故签订退款协议,协议内容2015年5月6月7月三个月将甲方15万元预付代理费退还给甲方,时至今日仍然还欠6万元未退还,请求您的帮助!
2024-06-26 23:3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甲方梁先生与乙方东亚医讯(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一个退款协议,该协议规定乙方应在2015年的5月、6月、7月三个月内退还甲方15万元预付代理费。然而,至今乙方仍有6万元未退还给甲方。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乙方进行沟通,明确表达退款要求,并了解乙方未按协议退款的原因。 2. **书面催款**: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乙方发送书面催款函,要求其按照协议履行退款义务,并明确告知逾期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 **法律途径**:如果乙方仍然拒绝退款,甲方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退款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方履行退款义务并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 4. **收集证据**:在采取法律行动前,甲方应确保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付款凭证、退款协议以及双方的通信记录等。 建议甲方在采取上述措施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