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少儿美术培训机构上班 之前因为个人的原因没有提前申请离职就离职了 老板也很不高兴 但是我说了很多好话 最后也同意 但是最后当月份只发了我600 如果按正常情况下应该有3000 老板说因为签合同时有说试用期有3000的培训费 没有提前通知是违约 要赔偿培训费 我想问我这情况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合同里的约定合法吗
20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确实明确表示会有3000元的培训费用,并且该费用为试用期内的费用。如果按照合同约定,这种培训费用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予以退还。 然而,在您的情况中,由于您并未提前通知公司而直接离职,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中的“无故辞退”条款。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金等。 关于培训费用的返还问题,建议您可以向培训机构提出书面要求,明确指出您已经知晓并接受其提供的服务和培训,并请求退回相应金额。如果培训机构不同意退款,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